原創由熱播劇《沒有秘密的你》引發的“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兩性共同瞭解

時間:2023-12-11 10:33:14 作者:兩性共同瞭解 熱度:兩性共同瞭解
兩性共同瞭解描述::由熱播劇《沒有秘密的你》引發的“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 一直以來,人們對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的問題,都存在很多的爭議。 最近一部熱播電視劇《沒有秘密的你》,因為劇情中律師張孝陽為殺人犯辯護的情節,再次將“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的爭議推上了熱搜。 在《沒有秘密的你》中,張孝陽是被害者家屬林星然的好友,同時他也陰差陽錯成為殺人兇手的辯護律師。 雖然殺人犯的殺人事實存在,但在案件調查中存在疑點,證據不足。 在電視劇里,盡管內心受到了情感、道德與法律的煎熬,但是張孝陽最終還是選擇了為殺人犯作無罪辯護。 這部電視劇也引發廣大網友對于“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的爭議。 在社會大眾的認知里,給“壞人”辯護的刑辯律師是法律商人,他們玩弄善惡,顛倒是非,是用知識包裝出來的惡棍。 其實,“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如果改為“殺人犯是否應該得到律師辯護”結論可能大有不同。 如果問“殺人犯是否應該得到律師辯護”?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根據法律規定,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如果沒有自己委托律師,國家會指派律師為TA辯護。 這一項規定在某種情況下很難得到大家的理解,特別是在那種極端惡劣的刑事案件中,比如轟動全國的“白銀連環殺人案”,公安歷經多年才抓獲兇手,嫌疑人犯罪手段又特別惡劣,如果某個律師接受委托為他辯護,肯定會承受巨大的壓力。 但有些情況下為故意殺人案嫌疑人辯護的律師就會比較容易得到大眾的理解甚至支持,比如前段時間的張扣扣故意殺人案,兩位律師為張扣扣的辯護就得到了不少人的聲援,鄧學平律師的辯護詞在網絡上廣泛傳播。 究其原因還是張扣扣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大家的同情,雖然法律不支持以暴制暴,但畢竟事出有因,情感上大家很難排斥律師為他辯護。 與其說大家在討論律師該不該為殺人犯辯護的問題,不如說大家在討論律師該不該為大家情感上無法接受的那種殺人犯辯護的問題。 因為不同的故意殺人案件,輿論對嫌疑人的態度是不同的,有的是一致高喊死刑、有的認為情有可原、有的認為應該無罪釋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法律考慮的價值取向要高于大眾樸素的情緒反應。 法律之所以賦予每個嫌疑人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并不是要給他們機會鉆法律的空子,而是要避免執法者一時情緒高漲失去理智,不問青紅皂白直接往死里搞一個可能犯了錯的人。 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不都是這樣的情況嗎? 在執法者先入為主的觀念下,即使證據不足,依然錯誤地把一個人給執行死刑了。 即使是法律人,在自身情感、固有的價值觀念支配下,仍然可能失去理智。 所以,負責打擊犯罪的辦案人也需要辯護人來制約,以防止他們執法過度,冤枉好人。 如果那些已經平反的當事人在當時能夠獲得強有力的辯護,他們至少會保住性命甚至獲得無罪釋放的機會。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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