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世界系列: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中世紀血親復仇:親密生活

時間:2023-12-03 08:06:26 作者:親密生活 熱度:親密生活
親密生活描述::話說世界系列: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中世紀血親復仇 本文已經獲得話說世界公號授權發布 本內容即將在2019年9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話說世界》20卷叢書 莎士比亞名劇《羅密歐與朱麗葉》以兩大家族仆從間的械斗開篇,繼而引出埃斯卡勒斯親王對兩位家族首領的訓誡。 雖然故事的背景是14世紀初意大利北部的城邦維羅納,但血親復仇現象卻長期廣泛地流行于中世紀歐洲。 《羅密歐與朱麗葉》:凱普萊特家族(紅)和蒙太古家族(藍) “ 滋生的土壤:公共權威的普遍衰退 血親復仇(Blood Feud)可以說是與人類相生相伴的現象,它的基本含義是:如果某人的親屬被殺害或以其他方式受到侮辱、侵害等,他就應以類似的方式向施害者本人或其親屬加以報復。 人類天性的相通,使早期諸文明都存在著有關血親復仇的記述,人們常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即出自希伯來文明元典《舊約全書·申命記》。 儒家經典《禮記·曲禮》也說,“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國。” 血親復仇往往產生于法治力量薄弱的社會,統治當局并不認為調解糾紛屬其分內之事,因此家族和血緣就成為社會權威的主要來源。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相信,整個家族都必須為其任何成員的任何行為負責,有時候同一家族內部的不同分支間也會大打出手,甚至發展為戰爭。 然而,中世紀歐洲血親復仇的特殊性在于,它并非產生于野蠻血腥的早期文明中,而恰恰是緊接著高度繁榮發達的古典文明之后,西羅馬帝國的崩潰使公共權威急劇衰退,5至9世紀的長期戰亂更是解構了重建秩序的嘗試。 馬克·布洛赫曾對血親復仇總結道,中世紀特別是封建時代的生活,始終籠罩在私人復仇的陰影下。 當然,復仇義務首先由受到傷害的人來承擔;復仇是他必須履行的最神圣職責,這職責甚至延續到死后。 然而孤立的個人難有作為,多數情況下傷人致死是必須復仇的。因而家族群體便行動起來,族間復仇就產生了。 這個詞源于古日耳曼語,但逐漸傳遍整個歐洲,宗教法學者的解釋是“我們稱親屬成員進行的報復為族間復仇”。 任何道德義務似乎都很難比族間復仇來得更神圣,全體家族成員通常由“族長”指揮,拿起武器來懲罰施害于家族成員的行為。 血親復仇在巴爾干半島曾非常流行,圖中所展示的是阿爾巴尼亞北部賽斯村的一座設防塔樓,專門用于保護那些在族間仇殺中易受攻擊的人們。 長久以來,部落之間的血親復仇成為摩洛哥柏柏爾人的生活常態,由此導致當地出現了成百上千的堡壘,圖中就是位于大阿特拉斯山達德斯峽谷的一座堡壘。 “ 傳播的環境:公法私權的相互交織 由于土地封授和權利義務相結合,領主們在轄地內逐漸實現統治權與所有權的合一,或曰公法與私權的合一。 雖然略顯枯燥,但仍有必要就法權問題稍加剖析:如前所述,對日耳曼人而言羅馬法實在過于精密,他們本就沒有羅馬的那種所有權觀念,更沒有明確的對所有權的法律規定。 長期以來他們主要用“占有”一詞來描述事實上的所有,占有的對象既可以是土地,也可以是某個職位或頭銜,如果是后者的話就意味著領主在擁有土地的同時,也能將其擔任的職權應用于其上,這就使土地所有者也成為實際統治者,其政治權力最集中的體現就是領地的審判權。 再回頭來看血親復仇,由于領主成為西歐各地主要的權力核心,而其權力又包含公法與私權的雙重屬性,所以領主間的血親復仇往往就意味著公開的戰爭。 與古代中國皇帝的“家事即國事”相反,西歐領主的邏輯是“國事即家事”。最典型者莫過于12世紀和13世紀意大利的圭爾夫黨和吉卜林黨,雙方斗爭之所以曠日持久,除了德意志皇帝與羅馬教皇的授職權之爭,更源于諸多家族的對立和隨意改換派別。 族間仇殺與權力之爭相交織,釀成中世紀意大利內訌不止的亂局。 自13世紀以來,意大利各城市中出現了圭爾夫派和吉卜林派的對立,這幅插圖出自盧卡的喬萬尼·塞爾坎比的《編年史》手稿,描繪的是14世紀兩派之間的一次軍事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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