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鎮干部工作日飲酒被認定不實一審被判1年9個月:性愛技巧指南

時間:2023-11-25 10:15:26 作者:性愛技巧指南 熱度:性愛技巧指南
性愛技巧指南描述::舉報鎮干部工作日飲酒被認定不實 一審被判1年9個月 據澎湃新聞去年10月報道,河南虞城縣張集鎮村民盧繼華舉報鎮干部工作日飲酒等被紀委認定不實,并被訴尋釁滋事。除了尋釁滋事罪外,盧繼華還被指控犯敲詐勒索罪。 2019年11月5日,紅星新聞從盧繼華辯護律師劉征處獲悉,近日,虞城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檢方指控的尋釁滋事罪不成立,但敲詐勒索罪成立。 判決書內容顯示,被告人盧繼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劉征介紹,盧繼華自2018年2月11日開始被羈押,因此,他的刑期到2019年11月10日為止。 紅星新聞記者此前獲取的虞城縣檢察院起訴書稱,2014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入盧繼華無事生非,多次舉報張集鎮政府工作人員任圣義、王伸奎、劉開慶、劉富強、張秋蘭等人工作日不上班或工作日飲酒等,后經虞城縣紀委調查,其舉報均不屬實。 起訴書還稱,2014年,被告人盧繼華舉報張集鎮原土管所長馬景存工作日飲酒并在辦公室睡覺,后盧繼華以給錢才同意在網上將舉報帖子刪除并不再舉報為由,敲詐馬景存現金6000元。 因此,檢方以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兩項罪名對盧繼華提起公訴。 盧繼華辯護律師劉征認為,對國家工作人員言行進行監督,是法律賦予的權利,盧繼華不存在惡意舉報,“都是通過中紀委和國家信訪局網站,并未在網絡上形成傳播,沒有擾亂社會秩序,不應構成尋釁滋事犯罪。他舉報的都是親眼所見的事,不是蓄意捏造誣陷,就算紀委調查后認定不屬實,公民的正常程序舉報行為也不應是犯罪行為”。 盧繼華本人則在庭審時辯解,他進行舉報后,當地相關領導聯系他,讓他不要再進行舉報,他同意了,“沒有收過錢或物”。 虞城縣法院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的判決書內容顯示,法院未認定檢方對盧繼華尋釁滋事的指控,“國家紀委網站和國家信訪局網站,對反映人的反映事項內容不對社會公開,不足以證明盧繼華的舉報造成了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也不符合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其他法定情形”。 關于檢方指控的敲詐勒索罪名,盧繼華辯護律師認為,對盧繼華敲詐勒索罪的指控沒有具體時間,地點存在矛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法院則認為,經查,盧繼華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有被害人的陳述和證人的證言,因此認定“盧繼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要挾他人,索取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劉征向紅星新聞表示,盧繼華不服該判決,將上訴。 盧繼華的弟弟盧繼興告訴紅星新聞,雖然哥哥即將出獄,但他們對這個結果并不接受,“我哥哥沒有敲詐勒索,法院判決的依據只有幾個人的證言,沒有任何其他的證據”。11月5日上午,他們已通過律師向虞城縣法院遞交了上訴材料。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李文滔 編輯 張莉
站長聲明:以上關於【舉報鎮干部工作日飲酒被認定不實一審被判1年9個月-性愛技巧指南】的內容是由各互聯網用戶貢獻並自行上傳的,我們新聞網站並不擁有所有權的故也不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您發現具有涉嫌版權及其它版權的內容,歡迎發送至:1@qq.com 進行相關的舉報,本站人員會在2~3個工作日內親自聯繫您,一經查實我們將立刻刪除相關的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