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4S店更換三無產品被判“退一賠三”車主:將上訴:調情技巧

時間:2023-12-22 16:33:19 作者:調情技巧 熱度:調情技巧
調情技巧描述::奔馳4S店更換三無產品被判“退一賠三” 車主:將上訴 新京報訊(記者 程亞龍)奔馳車在4S店維修卻被更換三無發動機中缸,此案有了新進展。11月3日,新京報記者從當事奔馳車主蔡先生處獲得的一審判決書顯示,鄭州匯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匯升奔馳4S店)修車過程中未經原告同意使用非原廠配件,構成欺詐,依據相關法規,對鄭州匯升奔馳4S店做出退一賠三的判決。 對于這紙勝訴判決,蔡先生卻表示,仍要上訴。他稱,因奔馳廠家不單獨提供中缸,他購買全險的奔馳車在中缸損毀后本應更換整個發動機,但4S店以有“原廠中缸”為由,只更換了發動機中缸。“退一賠三”共計17萬余元的賠償款,并不夠他更換發動機的費用。 2018年10月,車主蔡先生在鄭州匯升奔馳4S店查看被擱置了一年多未修的車。 受訪者供圖 奔馳4S店構成欺詐 被判退一賠三 今年4月,新京報曾以《43萬奔馳車爆缸 調查發現4S店用三無配件私刻發動機》為題,報道了奔馳車主蔡先生在4S店修車的遭遇。鄭州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四大隊工作人員介紹,三無中缸系鄭州匯升奔馳4S店從汽配城以1.8萬元的價格購買,發動機編號也是被私刻上去的。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4月26日向涉事的鄭州匯升奔馳4S店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其違法所得2萬元,罰款20萬元。 蔡先生將匯升奔馳4S店訴至法院。11月3日,新京報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6日,蔡先生名下的奔馳轎車發生保險事故,后被送往承保保險單位合作的鄭州匯升奔馳4S店進行維修,保險公司支付給匯升公司修車費用15.6萬元。修車賬單上顯示中缸的費用為43650.01元,標識部分為空白,活塞、連桿、曲后油封等配件的標識部分均顯示為:原廠。 法院認為,本案中,蔡先生的事故車輛投保有保險,該4S店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協議中,對維修承保車輛必須使用原廠配件有專門約定。4S店明知給原告蔡先生維修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承保,修車過程中未經原告同意使用非原廠配件,構成欺詐,應當賠償原告支付中缸費用的三倍。 二七區法院判決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鄭州匯升奔馳4S店退還蔡先生中缸的維修費用43650.01元,并賠償原告蔡先生中缸維修費的3倍,130950. 03元。 請求三倍賠償維修費 法院不予支持 蔡先生稱,其提起的訴訟請求中,要求判令4S店退還全部維修費共15.6萬元,并承擔三倍賠償。但法院判決的是,被告4S店只承擔中缸維修費用的三倍賠償,“退一賠三”共計17萬余元的賠償款。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維修清單顯示4S店的其他配件為原廠配件,因此原告要求4S店對其他維修費用按照三倍賠償的訴訟請求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但蔡先生稱,發動機中缸不同于其他配件,損毀后,奔馳廠家不單獨提供,只能整體更換發動機。2017年車輛中缸損毀后,4S店本應更換整個發動機,保險公司也應承擔更換發動機的所有費用,但最終4S店只換了中缸。今年6月,他自行更換了發動機,共花費了19萬元。 蔡先生表示,發現發動機中缸是三無產品至今已有兩年時間。兩年間,他的奔馳車一直因此無法使用,因4S店給車輛更換了三無中缸,導致奔馳轎車無法享受全國聯保,讓他損失不小,他將上訴。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編輯 康佳 校對 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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