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7歲男童遭惡狼狗撲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級”!更痛心的是……:兩性共同感受

時間:2023-12-11 20:33:51 作者:兩性共同感受 熱度:兩性共同感受
兩性共同感受描述::東莞7歲男童遭惡狼狗撲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級”!更痛心的是…… 近年來 我們一直倡導文明養犬 有很多人做到了 然而還是有些心存僥幸的街坊 不文明養犬,引發悲劇! 東莞7歲男童被狼狗咬傷 最近,東莞市橋頭鎮一名7歲男童 被狼狗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級程度” 情況十分嚴重! 據小俊媽媽劉女士回憶 當天小孩放學回來后坐在沙發上 當劉女士回頭看他時 狼狗已經在小孩身上撲咬 對于中型狼狗的突然襲擊 在場的媽媽、爺爺和奶奶都手足無措 無論怎么驅趕狼狗都不肯走開 整個過程持續了兩至三分鐘 之后狗主人終于趕到現場 把狼狗叫了回去 隨后,媽媽馬上帶小俊 去附近醫院進行傷口處理 醫生現場判定為: 狂犬病暴露三級程度,較為嚴重 進行了45分鐘的傷口清理后 馬上接種了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疫苗 到家后,劉女士將事情告知了狗主人 劉女士表示要報警立案 狗主人表示同意 并表示自己將承擔全部責任 狗主人反悔,拒絕承擔責任 一個月后, 小俊接種完所有疫苗。 劉女士整理好相關單據, 和相應的補償費給狗主人看, 但是對方的態度和事發當天截然不同。 劉女士要求狗主人出了承擔醫藥費外 還要賠償營養費2000元,誤工費3000元 精神損失費5000元 以及在狂犬病20年的潛伏期內 小孩如果發病了,狗主人要負全責 以及不能再在這里養狼狗 狗主人的父親表示 那只狗之所以咬小俊 是因為以前他打過狗 狗沖出來咬人都事出有因 對于賠償 他表示愿意承擔一千幾百的醫藥費 其它另外的賠償不會支付 就賠償的問題 雙方仍然無法達成共識 而狗主人之后更是“人間蒸發” 一直聯系不上 那么,劉女士究竟該如何維權呢? 律師-陳偉杰: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對于動物傷人事件,一般來說是由狗主也就是動物的飼養人去承擔這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存在后續治療的話,還有相關的后續治療費。 如果對于賠償的項目以及金額雙方有爭議,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狗主人聯系了小俊家人 表示雙方會進行協商 作出合理的賠償 狼狗也不會在此處繼續喂養 東莞頻頻發生狗咬傷人事件 東莞之前發生過不少狗狗傷人事件 去年,東莞有10.9萬人次被狗貓咬傷抓傷 令人觸目驚心! ↓↓ 厚街:散養犬追咬路人 厚街的葵姨在溪頭社區被一只狗追咬 她的左小腿被咬傷,傷口觸目驚心 △狗咬傷口牙齒印清晰可見 葵姨說,社區內很多戶人家都有養狗 但他們都沒有將狗用繩子拴住,也沒戴狗罩 社區居民都有被狗嚇到或者被狗追的經歷 每次經過這些地方都心驚膽戰,非常危險 樟木頭藏獒連傷5人 去年8月,樟木頭鎮一小區內 發生一起藏獒傷人事件 藏獒接連咬傷了5人, 最后被民警當場擊斃! 鳳崗寵物狗襲擊小孩 鳳崗一小區曾發生寵物狗襲擊小孩事件 一寵物狗緊追一小孩 然后更是把小孩撲倒在地 所幸被一成年人及時制止 孩子家長發現孩子被狗咬傷 送往醫院打狂犬疫苗 不文明養狗引起的傷人事件頻發 東莞人對養犬加強管理的呼聲一直很高 東莞政府就《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 已經多次公開征求意見 相信很快就能正式實行! 來真的!東莞養犬要立法 在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時 《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 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 快來看看吧! 流浪犬“收容”變“收治” 《意見稿》對流浪犬只的管理更加細化 從“收容”變為“收治” 屆時公安機關將設立流浪犬只 收治場所或向社會機構購買服務 實行養犬“記分制” 《意見稿》提出 建立養犬人違法行為記分制度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 分值已經記滿的養犬人不得養犬 同時,養犬人不得遺棄犬只 有遺棄犬只不良記錄的,終身不得養犬 從《東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稿內容看 立法對養狗人士、普通市民 以及狗只都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你支持養狗立法嗎? 留言告訴我們吧~ 來源:東莞紀實、城事特搜 編輯:ss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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